专业代理广州公司注册,代办工商营业执照,代理公司变更、增资扩股,解决公司注册资本
提供广州市工商局资讯,提供工商注册查询、企业注册查询,教你如何开公司、如何注册公司
RSS
热门关键字: 造价公司 造价公司 造价公司

国税总局:股权出资行为不征收印花税

来源:广州工商注册 编辑:hui 时间:2013-03-18 点击:

    问题:

    A公司是一家境内外上市公司,日前受让C公司(香港上市公司)持有的境内D公司的股权,目前所有过户手续尚未办妥,已经缴纳部分印花税。现在,A公司拟以其受让的D公司的股权,增加全资子公司B的投资。
    1、该业务是投资行为,而非股权转让。因此,A公司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只需由B公司对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增加额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2、如果认为是股权投资,A公司能否参照财税[2010]7号文中“投资人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进行出资而发生的股权转让行为,不属于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规定,不缴纳印花税。
    3、如果前述两点意见均不认可,请给出具体答复及依据。
 
    解答:
 
    根据现行印花税政策规定,你公司以所持股权增加对全资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可以不视为股权转让,不征收印花税。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更多财税信息请点击:广州公司注册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3144444477
总  部:87530888
工商专线:85263222
财税专线:85518055
传  真:38395858
投诉建议:13711786111
点击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
栏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