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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IASB联合声明

来源:富宏工商财税代理 编辑:Kevin 时间:2005-11-20 点击:

   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会计准则趋同会议近日在北京举行。中国财政部副部长、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秘书长王军率中国代表团参加了会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席戴维?泰迪爵士率三名理事和两位技术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此次会议是继10月初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举行的工作会谈之后的一次高层会晤。双方围绕会计国际趋同的基本原则、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的差异、今后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并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明确了双方对会计国际趋同的基本观点。建立和完善一套全球高质量的会计准则,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会计国际趋同需要一个过程,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应持续不懈地共同努力。
 
  第二,明确了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本实现趋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中国会计准则体系建设进展予以高度评价和赞赏。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20项新的具体准则的征求意见稿,近期还将发布2项征求意见稿,同时开始对现行16项具体准则进行修订,这些准则构成的中国会计准则体系将实现与国际准则趋同,只在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部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等极少数问题上存在差异。
 
  第三,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希望中国对完善国际会计准则提供帮助。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认为,中国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中的基本原则和一些特别规定具有代表性,值得国际会计准则借鉴和吸收,并希望在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公允价值计量问题以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等三个方面得到中国的帮助。
 
  第四,双方决定今后将定期举行会晤,进一步加强交流和合作,扩大共识,促进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
 
  会议最后签署了“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秘书长-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席联合声明”。据了解,目前世界上只有美国等极少数国家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就会计准则趋同问题正式签署过协议。此次联合声明的签署是中国会计准则制定工作和会计国际趋同工作取得的重大进展,必将有助于提升中国在会计国际趋同中的地位和作用,并为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会计基础。 

件:联合声明英文原本与中文译文

    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秘书长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席 联合声明 2005年11月7日至8日,

    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会计准则趋同会议在北京成功举行。会议由中国财政部副部长、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秘书长王军先生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席戴维·泰迪爵士主持。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财政部会计司刘玉廷司长和会计司会计准则核心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理事沃伦·麦奎格、帕德里夏·奥梅丽和山田辰己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研究总监韦恩·奥普顿、中小主体项目总监保罗·帕特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是继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10月举行的工作会谈之后的一次高层会晤。

    双方认为,建立和完善一套全球高质量的会计准则,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会计国际趋同需要一个过程,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应持续不懈地共同努力。中国认为,趋同是会计准则制定工作的基本目标之一,旨在使企业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与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同,趋同的具体方式由中国确定。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认为,一些国家在其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过程中,为反映其特有环境,补充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没有涵盖的规定和应用指南。这是一种实事求是和可取的做法,中国表示赞同。 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20项新的具体准则的征求意见稿,近期还将发布2项征求意见稿,同时已开始对现行16项具体准则进行修订,这些准则将形成中国会计准则体系,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中国在趋同方面取得的巨大进展表示欢迎和赞赏。

     双方认为,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极少数问题上尚存在差异,包括: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以及部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双方同意继续推进有关工作,消除上述差异。双方指出,与中国通过近期努力所实现的趋同相比,这些问题是相当少的。 在讨论中,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确认了中国特殊情况和环境下的一些会计问题。在这些问题上,中国可以对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寻求高质量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决方案提供非常有用的帮助。这些问题包括:关联方交易披露、公允价值计量和同一控制下的主体合并。中国同意协助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研究这些问题并向其提供建议。中国在考虑修改现行准则、征求意见稿和制定应用指南时,也将得到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一定的帮助。

    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达成共识,今后双方将继续举行定期会晤,进一步加强双方的交流和合作,以实现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秘书长 主席 王军 戴维·泰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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